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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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2612:好评
房间挺干净的,也很安静,在这个位置算是挺便宜的了是个不错的选择,,
吴琼:好评
这个酒店应该开了很久了,设施什么的都有些旧了,不过不影响入住,该有的,酒店内都有,服务也不错,还是值得入住的
艺龙会员:好评
当时是看方大同演唱会才订的。看完没能打到车回酒店于是手机导航走路回去。还好一般远。40分钟左右。当时朋友要开多一个房可惜客满了。 房间各方面还可以,但是沐浴露洗发水都用完了然后要多一张被子也没有因为客满了。总体还行 不错